「僭建」这两个字,大部分香港业主是在三个时刻之一才认真接触:收到清拆令、卖楼时律师指出问题,或者装修师傅轻描淡写地提议把露台封起来。到那个时候,选择已经不多,代价亦不再是纸上谈兵。 混淆是可以理解的。屋宇署的定义本身相当宽阔:未经建筑事务监督事先批准而在建筑物内外进行的加建或改建,属于小型工程但没有依照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简化规定的工程,以及在建筑物内进行、不涉及结构但不符合建筑标准的加建及改建工程,全部都算。装修正好坐在这个定义之上,因为屋宇署列出的常见僭建物之中,就包括改动结构、错驳排水渠与分间单位,三项都是一个装修工程可以在一天之内造成的。 这篇文章讲清楚什么算僭建、装修哪些工程属豁免、哪些需要通知或入则、一张清拆令连同每日罚款与土地注册处记录的真正代价、现时的执法力度,以及广泛报道的修例之中,哪些是法例、哪些仍然只是建议。最后一项的分别,比表面看起来重要得多。
屋宇署眼中的僭建,究竟包括什么
屋宇署把僭建物定义为:未经建筑事务监督事先批准,而在建筑物内进行的加建或改建工程,以及在建筑物外进行的建筑工程。另有两类容易被忽略:属于指定小型工程、但没有依照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简化规定进行的小型建筑工程;以及在建筑物内进行、不涉及建筑物结构、但不符合建筑标准的加建及改建工程。
第三类最出乎业主意料。工程可以完全不涉及墙、梁、柱,但因为结果达不到某项建筑标准,同样属于僭建。
屋宇署列出的常见僭建物,值得带着装修的角度重看一次:冷气机支架、檐篷、平台构筑物、天台构筑物、分间单位、招牌、改动结构,以及错驳排水渠。当中好几项,本身就是常见的装修要求。
责任谁属,屋宇署写得很明确:业主有责任确保其处所没有僭建物,并应为自身利益主动安排清拆。至于在大厦公用地方的僭建物,则应由业主立案法团或全体业主自行协调清拆。
装修可以在毋须批准之下做什么
实情比「僭建」二字给人的感觉宽松。香港把住宅工程分为三层,而一般单位装修的大部分工序,都落在最宽松的一层。
- 豁免工程:毋须批准,亦毋须委任专业人士。屋宇署列出的例子包括批荡、铺砌地砖,以及维修或更换卫生设备。屋宇署亦说明,拆除非结构性间隔墙一般视为《建筑物条例》下的豁免建筑工程,可以在毋须事先批准及同意之下进行。
- 小型工程:以通知代替批准。建造非负重砖墙,以及在外墙建造或改动冷气机支架与晾衣架,属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范围。工程由订明注册承建商按程序进行;把它变成僭建的,不是工程本身,而是没有依照程序。
- 须入则并委任专业人士的工程。凡涉及建筑物结构,例如拆除结构墙、梁或柱,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。
两项提醒必须连同上述清单一起读。第一,间隔墙的豁免,前提是该幅墙确实属非结构性,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认可图则上,不在敲一敲的手感上。第二,《建筑物条例》下的豁免,并不等同大厦公契下的同意。管理处与法定程序是两道独立的关卡,通过其中一道,从来不代表通过另一道。
装修最常造成僭建的三项工程
封露台或工作平台。这是最常见、也最多误解的一项。露台与工作平台的豁免是有条件的,屋宇署说明:在该等构筑物的栏河以上,以窗、玻璃板、铁栏或实心墙等方式围封,会违反豁免的条件,并构成违反《建筑物条例》。玻璃工程师傅说「人人都这样做」,描述的是一种习惯,不是一项许可。
改动排水渠。错驳排水渠本身就在屋宇署的常见僭建物名单之上;而改动厕所、浴室或厨房及相关排水工程,须在工程展开前及/或完成后通知屋宇署。搬厕所、移星盆,不是一个可以随意作出的决定,而是一个需要通知的决定。
未查清楚就拆墙。拆除非结构性间隔墙一般属豁免;拆除结构墙而没有委任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,则是完全另一回事。判断的依据是认可图则,所以我们在承诺任何间隔改动之前,会先取得并阅读图则,而不是在地盘上凭一把锤决定。
分间单位同样在屋宇署的名单之上,打算装修后放租的业主尤其值得留意。
一张清拆令的真正代价
坊间的二手资料最常在这里误导,方式是省略。不遵从法定命令属刑事罪行,屋宇署列明最高刑罚为监禁一年及罚款港币200,000元;如违法情况持续,会被另处罚款每天港币20,000元。
被省略的正是那个每日数字,而它足以改写整条数。实际判决可见它如何累加:2024年5月公布的一宗检控中,五幢村屋的十名业主,因天台及/或地下面积由28至80平方米的僭建物,被判罚款合共逾450,000元,单一最高罚款为180,160元。
另有两项后果,重要程度不下于罚款:
- 政府代拆,然后向你追数。业主如不遵从命令,屋宇署会指示政府承建商代为清拆,其后向业主悉数追讨工程费用,另加监督费及附加费。
- 命令会记录在物业之上。有关命令会在土地注册处记录在案;物业如有按揭,有关财务机构亦会获知会。这一项是业主感受最深的,因为它偏偏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刻浮现:卖楼或转按的时候。
现时执法有多严
执法属风险为本,而非全面清查,数字亦比大部分业主想像中大。在2026年5月13日的立法会答覆中,发展局说明采取风险为本的务实方针,优先处理对生命财产明显构成威胁或迫切危险的僭建物,并指屋宇署每年发出约7,000至10,000张清拆令,每年清拆超过20,000宗现存楼宇僭建物。
同一份答覆亦坦白交代积压情况:截至2026年3月,新界西南区仍有129张涉及较高风险僭建物的清拆令逾期未办,其中46.5%的逾期时间为三年或以下。
对业主而言,合理的解读既不是恐慌,也不是心存侥幸。一项存在多年的构筑物可能长期无人过问,然后在被人举报的一刻、大厦被纳入大规模行动的一刻,或者你打算卖楼的一刻,突然变得紧急。
哪些已经改变,哪些仍然只是建议
大部分报道在这里出错,所以值得写得准确。发展局于2024年12月建议修订《建筑物条例》,方向有三:加快楼宇检验及维修、理顺处理僭建物的政策,以及提升楼宇安全。在僭建物方面,建议包括:
- 区分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小型僭建物,发展局所举的例子是晾衣架、冷气机支架与檐篷,以及严重僭建物,例如未经批准的地库、围封天台构筑物、平台及后院构筑物。
- 把现行三个市区验证计划整合为一个综合计划,让业主可在一次性或定期验证后,保留符合订明尺寸的小型僭建物,所举例子为檐篷、冷气机支架、已围封露台及招牌,并设由计划实施起计三年的宽限期。
- 提高罚则。严重僭建物的最高刑罚拟由罚款200,000元及监禁一年,提高至罚款300,000元及监禁两年,再次定罪则为600,000元及监禁两年;小型僭建物再次定罪拟为罚款400,000元及监禁一年。
以上全部都不是法例。这些在公众谘询之后仍然属于建议,而时间表已经改动过:2024年12月的文件订明目标于2026年上半年提交草案,而发展局2026年5月13日的立法会答覆则指,草案将于2026年下半年提交。任何文章告诉你已围封露台现时可以验证保留、或者三年宽限期已经开始,都是把建议当成生效中的法例来写。在草案通过之前,现行法例就是法例,而现行法例就是上一节所列的罚则。
买楼、卖楼,与承接前业主的决定
僭建物依附于物业,而不是依附于当初兴建它的人。买家完成交易后接手的,包括单位上既有的僭建物;日后如果发出命令,命令是向现任业主发出的。屋宇署把命令记录于土地注册处之所以在实务上如此重要,正正因为那是前业主的一条捷径,变成现任业主一项成交条件的机制。
在落订与定下装修预算之前,实务次序如下:取得单位的认可图则,与现场实况逐项对照;请律师查册,确认有没有已登记的命令;并且把屋宇署常见僭建物名单上的项目,即天台及平台构筑物、已围封露台、檐篷、分间间隔、改动过的排水渠,当作需要计算成本的事项,而不是可以假设不存在的事项。如果本来就打算装修,这一轮勘测是你无论如何都要做的功夫;在签正式合约之前做,只是比之后做便宜。
装修时如何不制造问题
装修过程中造成的僭建,几乎全部来自三个源头:没有人看过认可图则、没有人按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作出应有的通知,又或者有人把一项豁免的附带条件当成装饰。三者都不是设计上的失误,而是统筹上的失误,所以三者都可以避免。
在我们的项目上,实际做法是这样:在承诺任何间隔之前先取得认可图则,让结构墙在纸上被辨认出来,而不是在拆开饰面之后才发现。在度尺阶段就分清楚哪些属豁免工程、哪些属小型工程而需要订明注册承建商与相应通知、哪些需要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。把大厦公契与管理处的同意,与法定程序分作两条线处理,因为通过其中一条从来不代表通过另一条。并且把露台、工作平台与排水这三处,视为客户的合理要求与《建筑物条例》最常发生分歧的地方,让讨论发生在画图阶段,而不是在玻璃装好之后。
这件事的限度也应该说清楚。没有人可以替你把既有的僭建物合法化;任何声称可以令一张命令消失的公司,承诺的是它交不出的东西。设计连工程团队能做的,是确保你的装修不会令问题增加、在你把钱花在上面之前如实告诉你现场已经有什么,并且把图则、通知与同意的统筹,放进同一个工程进度表之内,而不是散落在各个工种之间。
如果你正在考虑一个带有不确定构筑物的单位,或者打算改动间隔而想在爱上那张图之前先知道哪些属于豁免,把平面图与几张相片传给我们。我们会告诉你那些工程属于哪一类,以及实际程序需要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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